第69章 碧血剑(69)第2/3段
[44]清人所修的《明史·袁崇焕传》中说:“我大清举兵所向,无不摧破。诸将罔敢议战守。议战守自崇焕始。”
[45]《明史·满桂传》:“桂椎鲁甚,然忠勇绝伦,不好声色,与士卒同甘苦。”《明史·赵率教传》:“率教为将廉勇,待士有恩,勤身奉公,劳而不懈,与满桂并称良将。二人既殁,益无能办东事者。”
[46]袁崇焕奏章中说满桂“意气骄矜,谩骂僚属,恐坏封疆大计,乞移之别镇,以关外事权归率教。”
[47]《明史·袁崇焕传》引述他的奏章:“陛下以关内外分责二臣。用辽人守辽土,且守且战,且筑且屯。屯种所入,可渐减海运。大要坚壁清野以为体,乘间击瑕以为用。战虽不足,守则有余。守既有余,战无不足。顾勇猛图敌,敌必雠,奋迅立功,众必忌。任劳则必召怨,蒙罪始可有功。怨不深则劳不着,罪不大则功不成。谤书盈箧,毁言日至,自古已然,惟圣明与廷臣始终之。”
[48]皇太极在西方人的书中写作abahai,法国学者格奥赛(rene grousset)在《中华帝国的兴起与辉煌》一书中有〈一六四四年的大变〉一章,其中说:“皇太极是蛮人中的一个天才,他把本族人民的军事才能,和对文明生活的天生理解相结合起来。”
[49]清《太宗实录》卷三:天聪元年,“时国中大饥,斗米价银八两,人有相食者。国中银两虽多,无外贸易,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。良马,银三百两。牛一,银百两。蟒缎一,银百五十两。布疋一,银九两。盗贼繁兴,偷窃牛马,或行劫杀。于是诸臣入奏曰:盗贼若不按律严惩,恐不能止息。上恻然,谕曰:今岁国中因年饥乏食,致民不得已而为盗耳。缉获者,鞭而释之可也。遂下令,是岁谳狱,姑从宽典。仍大发帑金,散赈饥民。”皇太极宽待因饥饿而为盗的百姓,与崇祯督促部将“限期破贼、杀贼立功”的政策恰正相反。
[50]何柄棣:the ladder of success in imperial china,aspects of social mobility,1368-1911一书中,认为明初人口六千五百万,到明末时已涨了一倍以上。
[51]王钟翰:〈满族在努尔哈齐时代的社会经济形态〉一文中,根据朝鲜〈兴京二道河子旧老城〉的资料,认为一六二一年时,努尔哈赤的兵数二十万,再加上妇女老少,“全人数当在四、五十万左右。”
[52]《天聪实录稿》元年三月初二日,“秀才岳起鸾曰:我国宜与明朝讲和。若不讲和,则我国人民死散殆尽。”《明清史料》甲编,天聪二年八月〈事局未定〉奏疏:“南朝虽师老财匮,然以天下之全力,毕注于一隅之间,盖犹裕如也。”《东华录》载天聪三年八月戊辰,“大臣同谋倡逃”。《明清史料》乙编载,崇祯二年二月廿一,袁崇焕塘报:“一日之内,降者竟前后接踵而至。”
[53]“七大恨”:一、明朝杀害金人的二祖;二、袒护金人的仇敌哈达;三、越界出兵,助金人的世仇叶赫抗金;四、明人越界,金人根据誓约杀了,明朝勒索金方交出十人来杀死,以资报复;五、明朝造成老女改嫁;六、移置界碑,抢夺金国的人参、貂皮;七、听信叶赫,写信来辱骂侮慢。
[54]“观其向背离合之意,以定征讨抚定之计。”见《两朝从信录》。
[55]当时满清的正式国号是“金”,史书上称为“后金”,以与宋朝时的“金”有所分别。到天聪十年(明崇祯九年)才改为“大清”。所以本文中的满清,其实都应称“金”。“满洲”的名称,也要到改了“大清”的国号之后才出现,以前称“建州”或“女真”、“女直”(“真”字避契丹主宗真讳,改称“直”)。多数学者认为,“满洲”是文殊菩萨的“文殊、曼殊”音转。为便于读者,本文不将“金、清”“建州、满洲”“满族”等称呼根据历史年代而作分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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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49]清《太宗实录》卷三:天聪元年,“时国中大饥,斗米价银八两,人有相食者。国中银两虽多,无外贸易,是以银贱而诸物腾贵。良马,银三百两。牛一,银百两。蟒缎一,银百五十两。布疋一,银九两。盗贼繁兴,偷窃牛马,或行劫杀。于是诸臣入奏曰:盗贼若不按律严惩,恐不能止息。上恻然,谕曰:今岁国中因年饥乏食,致民不得已而为盗耳。缉获者,鞭而释之可也。遂下令,是岁谳狱,姑从宽典。仍大发帑金,散赈饥民。”皇太极宽待因饥饿而为盗的百姓,与崇祯督促部将“限期破贼、杀贼立功”的政策恰正相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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