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7 拉斯蒂涅第1/4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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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时间过得真快,转眼就要期中考试了。想来也是,校园里的生活周而复始,唯一的变化兴许只是老师每天讲授的内容。他们讲了,我们记了,以最快的速度咀嚼消化,只有牙齿碰撞的记忆,听不见肠胃的蠕动。每天不过是三点一线,宿舍、教室、食堂。我们像闭着眼睛拉磨的驴,有时感觉走了很久,时间才过去一点点;有时又觉得没过多久,时间倒全都悄悄溜光了。

  中学生活是最不缺时间的,尽管在老师和家长们看来,一分钟的浪费都不应该。但在这个年龄,衣食无忧的学生们注定有无数可以浪费的东西,初一初二的尤其如此。窗外飘过的一朵云,放学时吹动树叶的一阵风,或是一路相随的打打闹闹,这些好像更能吸引我们的注意。每天中午放学,从教学楼走向食堂,会经过一排陈列了校友照片的墙。在高大教学楼的遮蔽下,微弱的光点闪烁在习以为常的图片上。我们早已记住了这些前辈的名字,以及名字后面跟着的出生年份——有的生卒年都有。但我们还会偶尔留心再看一看,因为总觉得陌生,陌生到把他们当成已镌刻在时间里,和我们没有多少联系的人。我们距离他们很远很远,距离活到他们现在的年龄也很远很远。但也许又没那么远,一转眼就长大了,会重新回到这些照片旁边,耐心地打量着我们的后辈好奇观望的眼睛。或许只要活着,人总不会缺少时间。只要可以,人能浪费的东西实在太多了。生命像个大大的口袋,一点点收走了我们的时间,却又不知道把它们藏到了哪里。

  晚自习结束后,我一个人想着这些,在二班门口等着米乐。他背起小书包溜出来时还笑着呢,完全不像明天要期中考试的样子。挺好。

  “柯柯,‘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’!”他一把抓住了我的胳膊,把它往上一甩。

  “怎么,等不及考试了吗?”我很配合地让胳膊甩到了头顶,顺势落下,轻轻地砸到他的小脑袋上。

  “不是啦!这是《高老头》结尾的一句话啦。你没看过吗?”

  “没有。我知道是巴尔扎克写的。”实话实说。

  “明天就要考语文了,我特意把以前看过的书拿出来整理了一下呢,想给作文提供素材。”他晃了晃手上的一个笔记本,“《高老头》可是你姐姐在文学社推荐过的书呢,你怎么都不看呢?”

  “没看就是没看嘛,难道你还想让我装作看过了来骗你吗?”我一耸肩。

  “好啦,那我就在回去的路上跟你讲讲,说不定你明天也能用到呢。”

  说罢,他拉过我,避开人群,走上了教学楼侧面的小道。那里有点绕,路灯也相对较少,据说总有“男女交往过密”的学生晚上约好了走那条路一道回宿舍或出校门。学校也不含糊,不断增加那条路上的巡逻人手,专抓这类不老实的学生。其实,它也就比普通的路线长了四五分钟。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会有人为了一起多走那四五分钟的路而“自投罗网”。

  江元的春天是短暂的,还没来得及忘记寒冷,夏日的热就慢慢从天上覆盖到大地了。好在四月底的晚风吹到脸上还是舒舒服服的,仿佛踏上两步便能轻轻地飘到风里,跟着它飞到任何一个想去角落。米乐讲着来自欧亚大陆另一端的故事,和吹拂的风一样令我沉醉,只希望眼前灯光明灭的道路长一点,再长一点,让我能久久地吹着风,听着故事。

  “话说,你知道《高老头》的主人公是谁吗?”

  “高老头呗。”

  “不对哦,起码不全对。”他调皮地眨眨眼睛。问之前我就知道肯定没这么简单,但还是乖乖咬了他的鱼饵。

  “那是谁呀?我本来就没看过,只能猜了。”

  “巴尔扎克没有用很多笔墨直接写高老头啦,他着笔最多的是大学生拉斯蒂涅哦,由他来观察老高头。拉斯蒂涅是个比我们大一点的小哥哥,从外省来巴黎读法律,家里以前也是贵族呢,但是没落了,手头紧巴巴的。所以他只能住在伏盖公寓里,这个公寓有点像我们的宿舍吧,虽然是一人一间房,但是大家住得都不是很舒服。公寓里也是各色各样的人都有,光是读起来就觉得不太自在呢。高老头也住这个公寓里,每次吃饭的时候,大家都坐在一起,然后拿他来开玩笑。当然,拉斯蒂涅对老人家还是不错的。”

  “是不是因为高老头更穷,像孔乙己那样?”

  “一开始不穷。他最初可是公寓的贵客呢,住最好的房间。高老头不是贵族,是个面粉商,妻子去世了,有两个女儿。他特别爱她们,想让女儿们进入上流社会,花了很钱教育她们,又给她们置办嫁妆。大女儿嫁给了伯爵,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。然而女儿女婿都是白眼狼,女婿侵吞完妻子的财产便看不上他了,女儿只会不停地管他要钱。高老头就不断变卖财产,房间越住越差,吃的越来越少,小说快结束时被榨干了最后一分钱,得了重病,临死前就想见女儿一面。拉斯蒂涅帮他去找,却迟迟到不了。这个爱了女儿一辈子的老父亲到头来被自己的孩子抛弃了。最后的葬礼是拉斯蒂涅操办的,他花光了自己所有的钱,两个女婿不肯出一分,只派了空车来送葬。最后,他安葬了高老头,在高高的坟地上俯瞰灯火通明的巴黎,说出了那句话,‘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’,去向社会挑战了。”

  “高老头也太惨了。所以拉斯蒂涅是去反抗社会,为他报仇吗?”

  “不是哦。虽然一开始我也是这么想的。”米乐撅着嘴摇了摇手指,“我后来去查了,他在别的小说里还出现过。之后的他成了个既没底线也没良知的人,不相信道德和法律,只知道金钱至高无上,为了实现目的不择手段。他赚了大钱,当了大官,但堕落成另一个人了。当年,公寓里有个叫伏脱冷的人让他去勾引银行家的女儿,然后派人去害死这个女儿的哥哥,好让女儿成为唯一的继承人,这样拉斯蒂涅就能侵吞人家的遗产。那可是一大笔钱,但年轻的拉斯蒂涅没有答应。要是换成后来的他,肯定想都不想就同意了。”

  “那算什么挑战社会呀?”

  “就是说呀。他是融入那个卑鄙残忍的社会了,变成最黑暗的一面,最坏的坏人,坏到战无不胜,所有人都奈何不了他。就像他表姐最开始告诉他的,‘你越没心肝,你越高升得快,你得毫不留情地打击人家,叫人家怕你’。”

  “我好讨厌这个人。”

  “可他是整本书里唯一一个真正想让女儿们进入上流社会,花了很钱教育她们,又给她们置办嫁妆。大女儿嫁给了伯爵,小女儿嫁给了银行家。然而女儿女婿都是白眼狼,女婿侵吞完妻子的财产便看不上他了,女儿只会不停地管他要钱。高老头就不断变卖财产,房间越住越差,吃的越来越少,小说快结束时被榨干了最后一分钱,得了重病,临死前就想见女儿一面。拉斯蒂涅帮他去找,却迟迟到不了。这个爱了女儿一辈子的老父亲到头来被自己的孩子抛弃了。最后的葬礼是拉斯蒂涅操办的,他花光了自己所有的钱,两个女婿不肯出一分,只派了空车来送葬。最后,他安葬了高老头,在高高的坟地上俯瞰灯火通明的巴黎,说出了那句话,‘现在咱们俩来拼一拼吧’,去向社会挑战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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